分包控制程序
1 目的
1.1 控制分包检测工作,确保分包检测工作质量。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本实验室检测工作分包的全部过程。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实验室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检测分包工作的提出。
4.2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对检测分包工作的批准。
5 作业程序
5.1 分包工作的提出
5.1.1 实验室在下列情况下以《分包项目申请书》提出分包工作.
a) 在岗人手短缺
b) 仪器设备不足或损坏
b) 需要更多技术资源
5.2 分包方的选择
5.2.1 实验室收集分包方的相关资料,分包方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 单位注册证明;
b) 从事检测工作所必须的注册和资质以及登记和类别;
c) 单位一般情况介绍,内容应包括联系电话及传真、单位主要业务以及其它业
务和经营情况介绍;
5.2.2 通过对上述数据的初审,确定出待评审的分包方。
5.3 分包方的评审与审核
5.3.1 其项目已通过CNAS认可或计量认证的分包方,认同其为能力合格分包方,不
需评审。
5.3.2 由客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不需评审,但必须保存相关客观证据。
5.3.3 实验室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共同对分包方资质进行评审,确认分包方
的能力合格,填写《分包评估记录》并审核。
1.1.1 经评审合格的分包方由实验室编于《分包商目录》,并附上分包方的详细资料
(营业执照、资格证书等),包括客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分包方的客观证据,而
不合格分包方资料不予保存。
1.1 实验室将分包安排用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征得客户的书面同意后,再呈报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1.2 经评定合格的分包方必要时由最高管理者与其签订有关分包合同或协议。
1.3 实验室将样品委托给分包方检测,在得到分包项目的检测结果后,应在检测报告上
注明分包项目,同时对分包方的测试结果负责。
1.4 必要时, 由实验室在年度内审时对分包方进行审核,更换不合格分包方。
1.5 当分包检测结果出现异常时,由实验室以书面形式向分包方提出投诉,并根据合同
或协议处理,分包检测结果对检测项目质量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进行法律诉讼。
2 相关文件
2.1 《合同评审程序》 OP-CL-003
3 记录表单
3.1 《分包项目申请表》 OP-CL-005-D01
3.2 《分包评估记录》 OP-CL-005-D02
3.3 《分包商目录》 OP-CL-005-D03
8 附件
无